1. 对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工作,关注特殊群体,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档案。
3. 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4. 建立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体系,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网络,进行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5. 通过各种媒介渠道,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凝练特色、打造品牌,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6. 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定期进行心理咨询案例督导和个案研讨。
7. 组织开展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及学生心理朋辈队伍的指导与培训。
8. 为二级心理辅导站提供工作支持和指导。
9. 负责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主渠道育人功能。
10. 指导校心理部、大学生心理协会日常活动的开展。
11.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管理好中心设备及设施。
12.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3. 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