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登录
网站公告:欢迎浏览基建处新版网站!
学校规章制度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 基建主页 >> 法规制度 >> 学校规章制度 >> 正文

基建处校内服务承诺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08日 19:21点击次数:字号:T|T

基建处校内服务承诺

一、工程项目在设计之前应及时向使用部门征求意见,确保设计合理、经济、适用、美观、牢固,满足使用要求。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经常与使用部门沟通有关情况。在施工与使用要求发生矛盾时,应认真解决有关问题。

三、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施工、监理和使用部门进行初验,征求使用部门意见。使用部门初验不通过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四、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做到认真、迅速、及时地处理,三天内完成。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非质量问题或质保期以外出现的质量问题,提供技术分析、鉴定并协助解决。

五、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三个月、一年、两年后,基建处应派有关人员到项目使用部门回访,听取使用部门意见,了解和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对于各部门提出的有关房屋装修改造,在接到报告后,从勘察现场、查阅图纸到提出书面意见,三天内完成。

七、为院(部)系实验室改造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包括资料查询、方案设计咨询、造价咨询以及其它相关问题咨询等技术服务。

八、为院系相关专业提供实训、实习服务。包括带学生实验和实习、带学生毕业设计、帮助院系联系实训、实习场所,提供实训、实习资料等

九、为职工住房装修和水电暖改造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包括装修方案设计咨询、提供装修技术资料、选用装修材料、装修质量监督与鉴定、装修质量检验与验收以及帮助解决装修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等。

十、为教职工住房及水、电、暖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包括为住户查阅和提供图纸、分析和鉴定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帮助住户协调、解决问题,为广大教职员工排忧解难。


(编辑:基建处)
地址:洛阳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电话:0379-65928097

邮箱:jijianchu@l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