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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的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29 访问量: 作者:

一、坚持和完善通报情况制度和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制度。校党委每年召开1—2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 召开情况通报会,校领导就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定;学校政策和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泛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统一战线工作中相关重要问题等进行通报。召开座谈会,一般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学校党政领导召集党外代表人士进行专题座谈,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情况通报会、座谈会,一般由校领导主持。统战部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将党外人士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并分送校领导阅示。对党外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做出处理,并由统战部将处理结果向党外人士反馈。

四、除上述制度性的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外,学校党政领导可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等,举行小范围的座谈会或个别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党外人士也可就学校各方面的问题,向党委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或专题报告,也可通过学校办公室约请有关校领导交谈。

五、学校各二级党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向党外人士通报工作和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