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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洛阳市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18-09-07 查看:

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知识产权人才资源优势,公平、公正、专业的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判定、纠纷调解、维权援助、专利评估等知识产权工作,结合专家工作变动情况,我市拟对洛阳市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库成员进行更新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专家选聘范围为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工作人员。原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库成员需结合工作变动情况重新填写推荐表,填写后成员资格自动予以保留,未填写者视为放弃专家库成员资格。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本学科、本行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专家工作。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专家。从事知识产权研究、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了解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2、工程技术专家。从事机械、电子、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拥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经济管理专家。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对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发展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对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三、专家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接受聘请参加如下工作:

(一)接受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对知识产权案件所涉及的技术事实认定问题,提出技术咨询意见;

(二)接受市知识产权局邀请,参与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工作;

(三)参与研究和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和课题;

(四)为知识产权的评审、评价、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五)协助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六)参与或指导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工作;

(七)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四、推荐与审批

参评人员需通过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评并排序。

对拟入选的专家,市知识产权局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库成员进行动态管理,适时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五、推荐方法及时间要求

新申请入库专家请如实填报《洛阳市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于2018年9月12日前将推荐表一式3份、大1寸照片3张及电子版1份,送科技处学科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婉婉           联系电话:65928187

邮箱:litkjc@163.com

附件:      洛阳市知识产权咨询专家推荐表.doc

科技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