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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二十字规范

 

公民道德二十字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一、爱国守法   

  1.爱国   

  爱国是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规范,爱国主义素被称为“中华民族之魂”。爱国,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与祖国之间应有的关系,是衡量个人与国家价值关系的人生准则,是一种崇高的思想道德境界。  

  2.守法   

  守法,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办事。守法,首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其次是要遵守国家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最后,要遵守劳动纪律、技术规范和一些群众自治组织所制定的乡规民约等。  

  二、明礼诚信  

  1.明礼是指待人接物时言谈举止要讲文静礼貌。文明礼貌不仅是一个国家社会和民族素质的反映,也是一个民族社会发展和道德进步的标志。现在,文明礼貌不仅反映了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的友好关系,也反映了公民自身文化修养和道德修养的水平。  

  2.诚信   

  诚信是价位在公共交往中最起码的道德行为规范。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说的都是诚实守信对于一个人为人处事的重要性。它既是一种道德品质,也是一种公共义务。  

  三、团结友善  

  1.团结   

  团结是在为某个目标而奋斗时形成的紧密联系。作为公民道德规范,团结的基本内容是强调在追求共同理想目标的基础上,公民通过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精神,形成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各个人群的凝聚力,最终汇集为全民族、全社会的凝聚力。团结会产生钢铁般坚不可摧的力量。  

  2.友善   

  友善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首先传统,它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强调要友好、友爱,与人为善。“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人类社会应该体现“天道”的要求。  

  四、勤俭自强  

1.勤俭

  勤俭是我们传统首先中传播最久的美德之一。古人说:“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勤俭,即勤劳和节俭。勤劳指的是人们对待劳动的态度和品质,它要求人们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不怕苦,不怕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和丰富自己的生活。节俭指的是人们对待生活消费的态度,它要求人们约束自己的消费行为,俭约财力。  

  2.自强   

  自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周易》里就有“天行分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代代相传,鼓舞中华民族在任何艰难险阻面前都能做到自强自立,只要一息尚存,就要奋斗不止。而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提倡自强,更是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五、敬业奉献  

  1.敬业   

  敬业就是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与爱岗紧密联系在一起,是职业道德最基本、最起码、最普通的要求。宋朝朱熹对“敬业”的解释是“专心致志,以事其业”。就是说,敬业的核心要求是严肃认真,一心一意,精益求精,尽职尽责。古人提倡的这种工作态度今天仍然适用,没有过时。  

  2.奉献   

  奉献,就是公民无论人事何种活动,其目的不是为了个人家庭,也不是为了名和利,而是为了有益于他人,为了有益于国家和社会。作为一种基本道德规范,它意味着大公无私,克制己私,超越自我,服从整体,先人后己。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闭窗口】【打印本文】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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