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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努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更新时间:2019年07月15日 13:35点击次数:字号:T|T

    东北大学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决策部署,从管理体制、保障体系、创新机制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着力解决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外部资源匮乏、科研人员创新动力不足等瓶颈问题,努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完善成果转化制度,破除体制机制瓶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管理体系,制定《科技管理体系优化方案》,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整体设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科技成果转化股权管理小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对成果转化、股权分配、转化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等环节进行统筹管理。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通路,打造“学院—研究院—产业园”一体化架构,形成“成果产出—整合加速—产业孵化”完整链条,打通科技创新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通道。出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规文件汇编》,覆盖高价值专利培育、成果转化管理、转化收益分配、知识产权运营、转化基金运行、法律法规保障等各环节,着力建设规范细致的管理系统,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要素支撑。

  构建支撑保障体系,破除外部资源瓶颈。加强校地校企合作,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建联合攻关研发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朝阳东大矿冶研究院、广西先进铝加工创新中心、东北大学盐城新材料研究院、东北大学(潍坊)先进陶瓷研究院等,加大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研发力度。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原则,通过多种途径,设立由政府、学校、社会构成的创业投资基金,努力解决技术集成和孵化阶段的资金来源问题,持续加大对成果转化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如“零排放清洁生产氧化铝技术”已吸引社会投资近亿元。

  构建鼓励创新机制,破除内生动力瓶颈。完善成果转化收益保障体系,在产出阶段,设立专利发展基金,由学校资助部分专利的申请费用和维持年费,并对已获得专利授权的成果完成人给予奖励;在实施转化后,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给予奖励和报酬,提高广大师生发明创造、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支付管理办法》,规范奖励公示、办理免税及现金奖励提取流程,确保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发放简便、透明。2018年国家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发放现金奖励113.2万元,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总额达56.6万元。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出台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多元化职称晋级和考核评价制度,对从事面向技术应用研究开发、技术推广的教师,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对科技成果转化所作贡献为依据评定相应职称,切实提高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编辑:韩老师)